什么是专利代理委托书,上海专利申请的代理委托书填写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提交上海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专利代理委托书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写明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并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相一致。在专利申请确定申请号后提交委托书的,还应当注明专利申请号。
申请人是个人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也可以附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此外,专利代理委托书还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可以向专利局交存上海专利代理总委托书;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总委托书后,应当给出总委托书编号,并通知该专利代理机构。已交存总委托书的,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可以不再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原件,而提交总委托书复印件,同时写明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和专利局给出的总委托书编号,并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
专利代理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专利代理机构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第一署名申请人是中国内地单位或者个人的,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视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通知书。
第一署名申请人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期满未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该专利申请应当被驳回。第一署名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期满未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该专利申请应当被驳回。
专利代理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后,可以解除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接受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后,可以辞去委托。
以上就是上海专利申请针对专利代理的时候提交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的简单介绍,相信您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后期的律享知识产权新闻资讯,以及随时关注我司官网:上海专利申请网 http://www.lawthin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