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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上海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哪些是上海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呢?根据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的明显错误依职权进行修改,并通知申请人。依职权修改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 
     (1)明显的产品名称错误; 
     (2)明显的视图名称错误; 
     (3)明显的视图方向错误; 
     (4)外观设计图片中的产品绘制线条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例如阴影线、指示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 
     (5)简要说明中写有明显不属于简要说明可以写明的内容,例如关于产品内部结构、技术效果的描述、产品推广宣传等用语; 
     (6)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指定的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明显不恰当; 
     (7)请求书中,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地址漏写、错写或者重复填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邮政编码等信息。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文档中记载并通知申请人。上海专利申请在代理客户提申请外观设计的时候,经常受到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多为改正明显的视图错误,调整视图的方向,例如“左视图”旋转180度等。。。还有一些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例如,专利名称中包含了商标名称,审查员会建议在专利名称后把商标用括号()标注起来。当然如果外观专利出现多处问题,审查员很有可能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自行补正。
      好了, 以上就是上海专利申请针哪些哪些属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详细介绍,相信您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后期的上海专利申请律享知识产权新闻资讯,以及随时关注我司官网:上海专利申请http://www.lawthink.cn

[发布于2016年8月12日 9: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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