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声音商标注册
一、什么是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属于商标的一种,随同广告用短乐、品牌主题音乐和一连串的品牌题材使用。一个声音标识是一支很短的独特曲调或旋律,主要被安置在广告的开头或结尾。声音标识与其他可视标识具有同等价值,通常会通过声音与可视标识的结合使用来增加强品牌的便识度。成功的典型例子如英特尔芯片广告、诺基亚开机短乐、摩托罗拉的“hello moto”等等,都在消费者脑海中形成了独特的画面,将这些旋律与他们的所属商家建立了唯一联系。
声音标识在某些产品上会给特定顾客产生深刻的印象。曲调是声音最难忘的组合方式,这是因为当曲调开始时,人便自动想到结尾。一个理想的商标的最基本的品质是独特、难忘和灵活,声音商标也不例外。根据规定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如一段乐曲;也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还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二、法律条文
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三、声音商标申请要求
1、声音商标的描述
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2、声音样本的要求:
①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②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
3、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四、声音商标申请审查
商标局对受理的声音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二)声音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声音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声音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声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声音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声音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声音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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